
12月8日,静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厉同志应邀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分管副检察长、办案检察官一同列席会议。会议由县法院院长徐建平同志主持。

审委会上,案件承办法官就本院提起公诉的四件刑事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进行了汇报,并作了详细的解释说明。张厉检察长在认真听取案件情况汇报后,就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法律依据、目的意义及案件处理情况发表了意见。审委会委员分别发表了意见并经过表决作出决定。
张厉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是落实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有效途径。一方面,通过列席审委会,加强了法检两院联系沟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事实认定、裁判标准等达成共识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列席审委会,对检察院也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通过听取审委会委员的意见,对检察官拓宽办案思路、开阔视野、提升办案质效具有很好的学习借鉴作用。下一步,静宁县检察院将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一如既往地与法院密切合作,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沟通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共同提升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