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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

时间:2020-11-15 15:09:0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1978年7月恢复重建。1979年1月正式开展了部分检察业务。1980年6月成立院党组,1983年3月设立检察委员会。1985年1月院内设刑事检察科、经济检察科、控告申诉科、法纪监所检察科、办公室。1990年8月经济检察科更名为贪污贿赂检察科,并设立税务检察室。1997年9月,贪污贿赂检察科更名为反贪污贿赂局(正科级建制),税务检察室同时撤销,刑事检察科分设成立审查批捕科、审查起诉科(均为副科级建制)。2002年机构改革中增设政工科,法纪检察科更名为渎职侵权检察科(2006年3月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审查批捕科更名为侦查监督科,审查起诉科更名为公诉科,核定政法专项编制30名。2008年增设职务犯罪预防科、法警队,内设机构增至11个,均为正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35名,工勤编制2名。2014年增设案件管理办公室、监察科,内设机构增至13个。核定政法专项编制37名,机关工勤编制5名。2016年增设9个乡镇检察室,均为正科级建制。2017年增设专职检委会委员职数2名。同年12月,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等三部门人员和编制整体转隶至县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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