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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11 15:58:0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静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523日在静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静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不忘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忠诚履行检察职责,全力服务发展大局,着力推进司法改革,坚决落实从严治检,各项检察工作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呈现新气象,又获新发展。

一、以服务大局为引领,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履职尽责

始终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着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

一是全力助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认真开展脱贫攻坚——检察官在行动专项工作,严厉打击煽动闹事、寻衅滋事、盗窃诈骗等危害农村稳定、影响扶贫工作刑事犯罪,共批捕涉农涉扶贫犯罪嫌疑人72人,起诉130人,监督立案涉扶贫犯罪12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案件2件,法院已作判决。同时,通过审查办案摸排发现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贫困户,将司法救助资金向贫困户受害人倾斜, 共救助11人,发放救助资金9.4万元。建立扶贫领域涉案款物快速返还机制,严格保护贫困地区留守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合法权益。选派5名得力干警加强驻村帮扶工作,组织干警开展走访慰问贫困户170余人次,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0余件,向新店乡任刘、秦王两村捐赠农村实用图书552册,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非公经济。与县工商联共同开展了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在工商联和县政务大厅专门设立了检察联络室,举办了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召开座谈会,真心诚意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改进工作措施。检察长和班子成员带头深入民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切实了解民营企业的司法诉求,精准提供法律服务。在办案中坚持三个慎重,稳妥处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最大限度减轻企业和群众损失。共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44人,为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经审查作相对不起诉33人,起诉11人;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2件,对8件涉企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向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切实为民企健康发展排忧解难。

三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共办理恶势力犯罪案件2件,逮捕犯罪嫌疑人15人,审查提起公诉21人。在办案中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审查起诉环节直接决定逮捕4人,追诉漏犯9人,追诉漏罪3个,追诉遗漏犯罪事实3起,向侦查机关发《检察建议》5份。对近五年办理的刑事案件开展了回头看,查找是否有遗漏涉黑涉恶犯罪事实及存在保护伞问题,共向县扫黑办、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移送相关问题线索24条;对县扫黑办转交我院2条线索,均办结并告知相关举报人。结合办案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按照打、治、建相结合的要求,先后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完善行业管理机制《检察建议》2份,共同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四是着力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高度重视群众诉求,坚持宽严相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对主观恶性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不批准逮捕9人,不起诉14人。深入推进涉检涉诉信访机制改革,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作用,共接待来信来访56件次,审查受理管辖内各类案件42件;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共接访11件次,均依法妥善办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释法说理纳入执法办案各环节,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有效促进社会关系修复,维护社会秩序和法治权威,并积极开展宪法、禁毒、反邪教、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法治宣传34场次,推动全民尊法守法。

二、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切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治安环境。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5574人,起诉163241, 其中批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827人,起诉1518人;批捕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416人,起诉1722人;批捕黄赌毒犯罪1121人,起诉1539人;起诉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6769人,有效保障了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县纪委监委工作衔接机制,细化和规范职务犯罪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逮捕、起诉等司法程序,继续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依法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4人。

二是全面均衡推进法律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将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保持监督刚性。加强刑事侦查和审判监督,对侦查活动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发《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39份,发《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6份,监督立案做有罪判决11人,监督撤案1件,纠正漏捕4人,追加逮捕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刑罚1人;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案件,追诉漏犯12人,提出抗诉33人,检察长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4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针对监管场所违规违法问题发《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收集在押人员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14件;针对监外执行违法向司法行政部门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2份,发《检察建议》1份,监督收监3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均被采纳。加强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共办结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1件,向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民事案件11件,已获市院支持抗诉4件,审判机关改判民事抗诉案件2件,对民事执行活动发《检察建议》2份,针对行政机关执法活动发《检察建议》2份,均获采纳。

三是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坚持把保护性司法理念贯穿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始终,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和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疏导工作。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710人,已起诉48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依法不批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人,相对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6件,提供司法救助4人,进行社会调查7人,开展亲情会见3人,新建未成年人关护教育基地2个。继续扎实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检察长在内的5名院领导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并走进校园亲自授课,全年共开展宣讲40场次,覆盖全县105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针对发案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就促进最高检“1号检察建议落实,向县教育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得到高度重视,在全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了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和学校安全教育活动,全力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三、以维护公益为核心,坚持法治思维,强化责任担当

牢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所肩负的职责使命,努力通过公益诉讼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一是争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下发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从共同做好公共利益保护的角度出发,不断深化和加强与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积极帮助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年共立办公益诉讼案件3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份,绝大部分检察建议提出后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或整改,形成了维护公益、促进依法行政的合力。另外,面向各乡镇和社区公开选聘公益诉讼志愿者25名,协助检察机关宣传公益诉讼,发现公益诉讼线索,扩大公益诉讼社会知晓度,将公益保护理念带进千家万户。

二是着力服务环境资源保护。扎实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与县水务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先后深入全县16个沿河乡镇,对河道内乱建、乱采、乱占和乱堆等问题进行了实地督查,联合下发整改通知书45份,监督现场回填拆除非法采砂点6个,恢复耕地55亩,恢复河道64亩,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8件,县域河流生态面貌得到有效改善。积极创新工作方式,针对近年来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逐年上升的状况,主动与宁夏隆德县检察院联系沟通,共同会签了《关于建立六盘山脉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并邀请县环保局、林草局等单位和曹务、古城等与隆德县接壤的乡镇主要负责人,召开了六盘山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推进会,构建起纵横交织的立体环境保护司法保障网络,在全市率先探索出了一条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监督新模式。

三是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立足食品、药品等群众关注度高的特殊领域,主动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法律政策适用等方面争取支持和配合。开展了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参与抽查城区和乡镇中小学食堂16所,校园周边餐馆商铺30余家,重点对食品及原料是否存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食堂工作人员是否办理健康证明,是否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发现问题向县市场监管局发《检察建议》1份,为广大学生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四、以检务公开为载体,主动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拓展接受监督渠道,完善接受监督体系,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认真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执法办案,及时向县委、人大报告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服务保障社会发展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开展情况。主动走访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为代表们发放了《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四十周年成就展画册》、《纪念文集》、《辉煌四十年奋进新征程文艺汇演》光碟、微电影《守护祁连》等资料,并为部分代表专门订阅了《检察日报》,充分保障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是广泛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分别在五一六一前,举办了以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者代表、学生教师代表和县妇联、县总工会、县教育局等部门负责人参观检察机关,通报近年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座谈交流征求意见建议,让人民群众感受阳光检察,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三是主动深化检务公开。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49件,重要案件信息8件,公开法律文书276份。加强检察新闻产品供给,推动融媒体运用,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让检察工作更加贴近群众,通过两微一端”“今日头条推送检察信息3.5万余条,在《检察日报》、新华网等中央媒体发表稿件18篇,在检察新视野等省、市媒体发布报道110篇。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办理辩护人网上预约35件,接待律师申请阅卷46人次,刻录光盘34张,复印卷宗100余份。

五、以提高战斗力为目标,加强队伍建设,锻造过硬队伍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抓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为夯实基层基础培育检察铁军

一是坚持从严治党治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干警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拧紧理想信念的总开关,以实际行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支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推动党建与业务、与队建同频共振、融合发展。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治促进能力素质提升,坚决治促进精神劲头提升,坚决治促进创业合力提升,坚决治促进办案效率提升,坚决治促进工作质量提升,坚决治促进规矩意识提升,以党员干警作风的大改进促进检察工作的大提升。

二是大力加强基层院建设。深入践行崇法尚德,清检明察,守静卫宁的静宁检察文化主题,紧紧围绕庆祝建国70周年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后组织干警赴南梁革命纪念馆参观学习,举办了党史新中国史专题讲座,干警职工运动会、拍摄我和我的祖国快闪等一系列丰富多样的活动,充分发挥文化浸润引领作用,不断培育全体干警忠诚为民、担当作为的检察情怀。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一楼办案区、职工餐厅、办公楼暖气管道等进行了全面改造,新建了塑胶篮球场,添置了台式电脑、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办公办案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三是不断深化司法改革。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推进省以下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对院内科室进行了撤并整合,按照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检察工作新格局,合理归口理顺部门职能,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逐步按照新的机构流程运转。全面推行捕诉合一,明确司法责任,节约办案成本,提高诉讼效率,提升案件质量,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发生。积极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速裁程序落实,依法快速办结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案件115142人,人数适用比率达55.9%,切实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和进步,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司法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我们自身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法律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提升;改革中司法责任制的落实需要加大力度;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破解难题的能力有待提高;检察队伍专业素养、知识储备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解决。

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县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为主线,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四轮全面驱动,主动适应新形势,围绕保障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服从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检察改革,强化队伍建设,为全县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与全国全省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建统领,提高检察工作的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检察工作既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党建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永葆检察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二是紧扣中心工作,深化服务大局的有效措施。围绕服务保障全县重点工程、民营企业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工作部署,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持续打造服务高质量发展检察服务端。坚持办案是最好的名片,自觉服从全面依法治国站位,抓紧抓好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做出检察贡献。

三是立足宪法定位,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使命。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持续拓宽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不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切实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的更高需求。

四是规范权力运行,提高接受监督的行动自觉。主动向县委、人大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继续升级检察工作科技化、智能化水平,加大检察宣传、检务公开工作力度。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形成程序严密、标准统一、责任明确的检察司法规范体系,提升内部管理监督质量。

五是持续深化改革,优化队伍建设的运行机制。坚持以政治建设为根本,以锻造检察队伍宽肩膀”“真本领为目标,把司法体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措施落实落地,着力提升全体检察人员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从严管理教育、从严监督执纪,把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引向深入。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勇争一流的决心、主动作为的担当、敢为人先的闯劲、埋头耕耘的实干,凝心聚力促发展,砥砺奋进谱新篇,为静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

《静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 2018327日上午,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提出了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十二个字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

2.三个慎重:为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非公企业案件时做到慎重拘留逮捕企业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确需拘留逮捕的,提前与涉案企业或主管部门沟通,帮助做好生产经营衔接工作;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避免引发或加剧企业经营风险;慎重考虑办案方式和时机,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

3.相对不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4.羁押必要性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5.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

6.未成年犯罪人犯罪记录的封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7.1号检察建议:2018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简称“1号检察建议,建议积极推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安全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教职员工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违法犯罪发生。

8.捕诉合一: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行的内设机构和工作机制改革,主要内容是将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职能和公诉职能整合,同一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诉讼监督等工作,由同一个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全程负责办理。

9.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10.本报告数据说明:本报告如没有特别指明,均为本院检察工作数据,统计时间为201911日至201912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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