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0月19日在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静宁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杨 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们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促进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中心忠诚履职,全力维护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五年来,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静宁”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积极参与平安静宁建设。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35件378人,提起公诉588件963人。突出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共批捕严重暴力和多发性侵财等犯罪196件287人,提起公诉358件532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共决定不批准逮捕27人,不起诉35人。大力推进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预防帮教体系建设,提供法律援助64人,提出检察建议6件,在德美集团建立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观护基地”,给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以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机会。
(二)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对组织领导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共批准逮捕11件13人,提起公诉14件48人;对销售假农药假化肥、盗伐林木等坑农害农案件,共批准逮捕1件3人,提起公诉3件6人;特别针对近年来出现的电信诈骗、信用卡诈骗等新型犯罪,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共批准逮捕7件9人,提起公诉7件9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利益。
(三)着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范和化解工作,不断强化“检察长接访日”、带案下访、联合接访等措施,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00余人(次),受理信访、控告、举报线索83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0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7件,发放救助资金6.2万元,提供法律咨询190余人(次)。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举报宣传周”、“12.4宪法日”等活动,深入乡村、街道、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各类法制宣讲14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780余人(次)。
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始终保持对职务犯罪高压态势
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突出办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一)突出重点,加大办案力度。切实发挥“反腐尖兵”作用,把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发展稳定、危害民生民利的案件作为查办的重点,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0件71人。其中,贪污20件46人,行贿受贿4件7人,渎职侵权6件18人,所办案件中大案19件,科级干部11人,人民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70余万元,有力的打击和震慑了职务犯罪,形成了不能贪不敢贪的反腐机制。
(二)惩防并举,深化职务犯罪预防。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工作出生产力”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共向有关部门发检察建议30件,开展预防调查15件,预防职务犯罪案例分析27件;进行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439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422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县中心工作,以创新的思维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先后组织开展了“两联系、两促进”、“保民生、促三农”、“两好两促”等专项工作,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干部知法守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
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切实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一)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准确把握捕诉条件,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13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撤案18件;对遗漏的犯罪嫌疑人,依法追捕22人、追诉6人;对遗漏的罪行,依法追诉1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刑事抗诉9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4件。深入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不断促进“两法衔接”机制有效运行,共督促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0件。
(二)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充分运用多元化监督和多种形式手段,积极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线索46件。其中,建议提请抗诉1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纠正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行为3件,对行政违法行为发检察建议4件。同时,对不支持监督的案件当事人,耐心进行法律解释,做好息诉服判工作。
(三)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强化修改后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社区矫正、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制医疗执行等监督职能,对181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联合检查和回访考察,依法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违法3人,监督收监3人;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针对监管场所和刑罚执行中不当行为发检察建议9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件,变更强制措施3人,驻所检察室连续多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四、提升素质从严治检,努力建设一支过硬检察队伍
全面贯彻从严治检要求,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着力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深化“两提升五过硬”建设。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教育、思想引领贯穿始终,以党建带队建,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深化“检察先锋”党建品牌创建,引导全体检察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紧密联系服务群众,扎实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先后帮助新店乡段岔、小湾两村协调联系了重点项目7个,落实项目资金700余万元,自筹资金10万余元为“双联”户购买发放了花粉、农膜、化肥等紧缺农资,积极开展农业技术培训13场(次),组织政策理论宣讲58场(次),化解矛盾纠纷25件,赢得了联系点群众的肯定和赞誉。
(二)加强队伍素能建设。把提高干警业务能力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先后连续三年开展了检察业务建设年、提升年和巩固规范年活动,组织开展了“检察先锋业务讲坛”、公诉论辩赛、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法律知识竞赛等一系列业务竞赛活动,在全市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上我院代表队获得了第一名,2名干警被评为最佳辩手;积极组织干警参加省市院业务培训,干警人均参加业务轮训达到2次以上;鼓励支持干警参加在职教育和司法考试,本科以上干警达到95%,双学位干警达到14%,8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有效提高了检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不断加大检风检纪的检务督察力度。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采取逐级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定期“三述”等措施,强化执纪问责,使干警自觉做到忠于职守、为民服务、敢于担当。
五、创新机制阳光检察,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的理念,推进检察权阳光运行,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切实强化自身监督,确保检察权公正、规范行使。
(一)推进案件管理机制创新,实现办案全过程动态监管。实行案件集中管理,各类案件全部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录入运行,对案件受理分流、律师接待、法律文书监管、涉案款物管理等办案环节实行网上流程监控。2013年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以来,共接待律师会见223次,申请阅卷208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84份,开展案件评查16次,评查各类案件606件,对453件涉案财物进行了统一规范管理,在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法律文书141份,极大的提高了办案规范化水平。
(二)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大公开力度接受监督。加强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完成了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及机房改造、高清监控及手机信号屏蔽设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数字化检委会议室等的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办案办公的科技含量。强化互联网思维,开通了“两微一端”,借助新媒体推进检务公开,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坚持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诚恳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三)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促进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坚持开门整改,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召开座谈会,认真走访县人大常委会以及各政法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自查自纠、检务督察、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措施,共查找出160个司法不规范问题,归纳为9类22项,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整改销号,着力构建规范司法的长效机制。
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活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为了进一步完善检察体制,优化检察职权配置,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我院认真组织开展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一系列改革工作。切实结合静宁检察的实际,积极做好各项调研摸底工作,及时报送推动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采取交心谈心、座谈交流等措施稳定干警思想,妥善解决现有检察官的平稳过渡问题,为司法改革顺利实施奠定了扎实基础。现已完成了检察官“入额”考试考核工作,其它各项改革措施正在按照上级要求稳步有序推进。
各位代表,五年来,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凝心聚力、忠诚履职、求实创新,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检察工作任务,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先后被高检院表彰为“‘两房’建设先进集体”,被市委组织部命名为“党建综合示范机关”,被市检察院评为“全市先进检察院”,有6个业务部门和27人(次)受到省、市检察院和市、县委、政府的表彰奖励。以上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把检察工作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才能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执法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必须强化对自身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才能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必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夯实自身发展根基,才能不断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十三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需进一步充分发挥,监督的力度和成效有待加强;二是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高层次专业型人才缺乏,一些检察人员办理新类型案件的能力不强,案件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个别检察干警的执法理念、执法方式仍不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四是信息化应用水平有待提高,基层基础建设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总体思路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是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攻坚阶段,也是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我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县第十七次党代会精神,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全县“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7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检察职能,细化工作措施,更好地服务保障全县中心工作和重大改革举措。继续深入开展“两联系、两促进”、“保民生、促三农”等专项活动,不断扩大活动覆盖面,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国家投资、惠农、扶贫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持续抓好“双联”行动和精准扶贫工作,不断增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效果。
二是着力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着力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坚持有案必办,依法严肃惩治职务犯罪,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不断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方式方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加强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现象,促进形成严密的法律监督体系。
三是着力推进严格公正司法。牢固树立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与实体并重等观念,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冤假错案防范体系,努力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继续深化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工作,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范围和方式,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四是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深化检察体制改革,主动向县委、县人大汇报,争取各方面帮助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凝聚检察改革的正能量。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大力推进科技强检,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
五是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不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坚持纪挺在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检察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探索与专业化要求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模式,提升队伍整体素能,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当前检察工作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奋力谱写建设富裕美丽文明活力平安静宁新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静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检察建议:指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检察机关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的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检察机关依照规定为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服务。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置,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
3、“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2013年7月,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联系企业、联系项目,促进廉洁、促进发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是检察机关深入企业内部,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务实周到的司法服务,其核心是做好服务帮助工作。
4、“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2014年1月,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保障民生民利,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专项行动,主要内容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加强与涉农部门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服务新农村建设,保障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推动涉农项目实施,为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5、“两好两促”专项行动:2015年5月,省委部署开展了“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专项行动,主要由各级人民检察机关和机关工委牵头,着眼党政机关在执法用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重点,积极引导并督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廉洁用权,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务实为民的廉政氛围。
6、社区矫正: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7、羁押必要性审查:依照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8、“两提升五过硬”:指以提升司法亲和力和公信力为目标,努力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9、“检察先锋”党建品牌:是全县“成纪先锋”党建品牌子品牌,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政治建检、业务立检、素质强检、文化育检的工作思路,通过实施堡垒示范、素质提升、先锋引领、文化塑造“四大工程”,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建工作新模式的有效抓手,把党建工作融入检察业务工作的各个层面,以党建品牌效应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10、案件信息公开网:2014年10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正式上线运行。网站主要由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平台、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平台、法律文书公开平台和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平台这四大平台构成,全面推行案件程序性信息网上查询,使得案件相关人员获取信息更方便快捷。
11、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主要任务是围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严格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集中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司法制度规范体系,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
12、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有力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在全国开展为期两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有效遏制基层人员小官大腐的发展蔓延,维护农村和谐稳定。